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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本文为作者《香港观察》系列的第四篇。在本文中,丁学良教授以"四权纠结的香港"为主题,探讨香港今天街头社会运动不断增加的原因及目标,本文系《四权纠结的香港——北京香港30年摩擦的温床》的下篇,上篇为《香港政争之源:主权治权分歧》。
香港的社会运动如今目不暇接、此起彼伏。本周和下周马上就要展开的三大街头运动——9月22日的香港大专院校学生的罢课宣誓大会、9月26日的香港 大中学生罢课运动、10月1日的市民大游行(普遍预计,占领中环的行动将在这天启动),已经箭在弦上。虽然最后究竟有几千人参加罢课、有几万人参与街头运 动还说不准,但此后仍会有更多更大的社会运动出场,则是必然的趋势。
这些运动的表现形态各异,已经成为国际观光的一个颇具吸引力的项目。外地旅游客、特别是来自中国大陆的游客,对香港大中型和超大型的街头游行和集 会,表现出极其浓厚的兴趣。这类社会运动参与者们的标语口号所表达的诉求五花八门,在很多外地人眼里似乎是放大了好多倍的"行为艺术"。但是经过多年的细 心观察,会发现表象之下深藏着一条主动脉——香港最近二、三十年来的社会运动,其主要诉求越来越是从"人权"走向"公民权"(citizenship)。 如果对这个主流走势缺乏理解,就谈不上实际有效的政策回应。
殖民地时代的香港:以基本人权来"保本"
在中英两国有关香港回归的公告刚出台(当时尚无回归的具体安排细节)及其后的那段时间里,也就是1980年代初期至1990年代中期,香港民间的社 会运动主要关注的问题,是在中国主权之下,香港居民的基本人权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到了20世纪末,基本人权在英国的政治和法律传统之下,涵括的方面 涉及个人及家庭的生存、就业、财产安全、教育机会、宗教信仰自由、表达自由、迁徙自由、结社和集会权之类(参阅The Blackwell Encyclopaedia of Political Thought, Human Rights)。
这些基本人权在当时的香港被民间社会广泛重视,并不难理解。就如我在本专栏前几篇评论里提及的,主要是因为香港的民间社会记忆中的逃难背景,太多的 家庭经历过20世纪中国内地多次翻天覆地的动荡,心有余悸。他们担心类似的情况在主权转换之后的香港也可能发生,于是就有了设法保障人权的强大动机。这种 理性的心态,如果借用市场经济的一个俗语,可以称之为"保本生意"的做法,"本"保住了,才有立足之地。不久之后,1989年6月在北京发生的大悲剧,证 实了此前香港社会中有关回归前景的那些悲观主义展望——基本人权在中国内地仍然是非常脆弱的,一遇上重大的政治风暴,就会被剥夺掉。北京那场大悲剧之后, 立刻发生的香港百万人上街游行的空前绝后事件,半是为北京的同胞致哀,半是为自己的未来伤怀。议论多时的《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后来于1991年6月通 过。
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我们可以说,基本人权的内容属于passive rights(勉强可以翻译为"消极、被动的权利")——倘若丧失了这些权利,就难以维持现代社会里具体个人的安全和尊严。这类权利还算不上是 positive rights (积极、进取的权利),后者的核心乃是政治领域的全方位参与权。在中英谈判决定香港要回归的那段时期,香港社会层面最关心的是消极权利而非积极权利,确实 反映了殖民地的政治现实。英国统治香港的150年里,社会发展和法律进步体现的主要成果,就涵括在这些基本人权里。开明柔性的英国殖民主义专制直到临走之 前,赋予香港本地民众的权利也没有超出这一范畴。殖民主义制度的政治权利边界,即是不给予殖民地居民们积极的政治参与权——他们被称为 subjects("臣民"——是"臣服"的意思),而非citizens("公民")。
香港回归:悲观的人权展望与意外的人权保障
当时,香港社会对主权转换后局势的悲观展望是主流情绪,这种情绪最生动地体现在三个"敏感温度点"上。许多本地观察者预测,中国政府一旦收回主权, 马上就会对北京最敏感的社会团体和活动实施扫荡,首当其冲的目标有三:第一,带头争取香港高度自治权、为此不断向国际社会呼吁支持的政治活跃人士,他们常 被贴上"逢中必反"的标签;第二,持续猛烈批评中国党政体系及其领导人的"反共"报刊杂志;第三,每年组织大规模集会、高调纪念1989年北京悲剧事件、 要求为该事件受害者平反昭雪的香港民间团体。
距离回归中国的日子越是临近,香港社会上不安定的情绪波动就越大。最糟糕的预期甚至不排除在香港会重演毛泽东式的大规模政治迫害运动,不过以上所列 的三个"敏感温度点"不仅是本地社会所普遍瞩目的,也是海外注意力的焦点所在:人们预期,主权回归后,反北京的政治人士或者将会被变相软禁、限制其离开香 港的自由,或者会被抓捕,或"人间蒸发";对北京抨击最严厉的媒体将会被关闭;每年一度的维多利亚广场的巨型纪念集会将会被禁止,筹办该活动的团体则会被 勒令解散。
但是,以上三个"敏感温度点"在1997年7月1日之后一个也没有被触及;尤其是第三个,因为它是最具示范效应的。于是有人就说:"等着吧,第一年不禁你,第二年就要动手了"。然而,第一年没有变化,后来维多利亚广场的活动也没有被禁止。
为此,时任香港民主党主席、也是被外界视为北京头号"眼中钉"的李柱铭立刻对北京的宽容做法说了真诚的好话:"现在,抓人看来是不会的,封报纸暂时 也看不到。这方面是好的。…… 另一个层次是禁止游行集会,都没有发生。"身为香港首席大律师、因职业训练而措辞谨慎的李柱铭,一句话响四方:"看看香港大势,我比以前有信心。"(以上 详见《九十年代》月刊1997年8月号第48-55页)同一时期,其他几位被视为铁杆"反共"报刊的主编,也作了正面的评语和"我是不会移民的"表态。
回归之后香港社会出现了意外的乐观情绪,当然这也符合北京的期待。在北京看来,这种乐观情绪向全世界表明:中国的中央政府是信守"一国两制"的承诺的,是不会损害香港的高度自治和一贯享有的自由主义生活方式的。
回归之后:仅"人权"不够,还需"公民权"保障
在刚刚回归的那段时间里,北京不触碰前殖民地的三个"敏感温度点",对香港事务谨而慎之的处理方式,确实为北京在香港民间和国际社会上赢得了很多好 评。有两三家英文大媒体在回归前夕发表了"香港死亡在即"的惊恐评论,随即被广加嘲笑。热爱回归的人士说这些西方主流媒体"偏见加无知"、"唯恐天下不 乱",但"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香港的明天会更好,越来越好!
不过,北京也许在最近两年里对那段时期的宽容谨慎方针感到后悔了——当然这是站在中间立场的观察和分析,而不是根据什么官方的正式文件。就是因为当 时香港众多政治活跃人士怀着对回归后政治状况最低的预期,而回归后所担忧的最坏的事情都未发生,这在为北京赢得好评的同时,随后也刺激了香港社会发生了北 京不愿看到的状况——刺激了香港越来越多的市民对自身权利的更多要求。
香港的社会运动越来越频繁,上街示威游行成为香港市民文化的一个重要标记。也许在当今的北京决策层看来,是当初的宽容谨慎做法给了香港社会运动强化 的信心和土壤。最近几个月来,香港媒体频繁报道"北大人"(港人以此称谓来自北边遥控香港事务的大官们及派驻香港的官员)讲的话越来越"狠"、越来越具 "火药味",说的就是这个明显的转变。
客观而言,香港社会运动的频发和强化,有其深层而广延的结构性原因,不能完全归于过去北京显得太"宽宏大量"。
必须强调一个重要的民情(客观)和民意(主观)的转折,这就是1997年之后香港的中产阶级及中下阶层眼中香港发生的"畸形病变"——十几年来香港 的诸多问题,大多数与民生民政密切相关,包括香港房价畸高,市民认为是地产大财团与官僚机构勾结,背后也得到了北京的认可。香港的物价急剧上升,市民认为 过错是香港特区政府在香港和内地两边关系中不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香港本地的利益,主要诱因是泛滥的"自由行",不仅带来物价飞涨,香港的传统生活方式也在消 失,内地人来得太多,香港生活空间被挤压得难以忍受。从这些商贸中大大受益的是财团,而绝大部分社会经济成本却是由普通民众来支付。同时,香港出现的多起 官员贪腐行为,市民们也归咎于受内地影响。
这个抱怨的单子还可以延伸下去,有的细节列出来可能使内地读者不堪阅读,太情绪化。然而,香港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麻烦,多半与此有关。问题关键不仅 仅在于这类抱怨的无穷无尽,而在于由此得出的一个政治结论——越来越多的香港市民认为,根源在香港特区政府不为本地民众服务,拿着本地人的钱,却为"北大 人"服务。香港特区政府享受着本地纳税人的供养,特首享受着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极高的待遇,其年薪比美国总统、英国首相的高很多很多。香港民众认为,既然 特首的特高待遇来自香港的纳税人,他就应该以港人的福祉为己任,"港人治港、港人为港"。可是在最重要的问题上,本地民众认为特首及其高级同僚未能维护和 推进香港的地方利益。按照"纳税人是政府老板"的原则,特区特首及其政府成员显然是不称职的。
从这里源发了普遍的政治诉求:香港居民要决定谁能够担任香港特区政府的主管,他或她能够推行什么样的政策。目前还不是绝大多数的香港居民在表达这一 政治诉求,但越是教育程度高的、越是年轻的,就越是要求此一积极权利,这就是"公民权"的核心要素。这些群体得出这个结论,是对基本人权在香港实施了二十 多年的不满足——仅仅有基本人权还无法保障他们越来越高的要求,他们不能仅仅停留在人身安全、生存温饱这类"保本"的水平上,他们要做特区政府的主人。
在他们的语境中,回归的近15年来,从本地中产阶级和中下阶层的利益来看,香港不是变得越来越好,而是变得越来越糟,这种情况只能通过香港居民的开 放性选举来改变。"选票是个纲,纲举目张"(毛泽东文革后期有句名言:"阶级斗争是纲,纲举目张",意思是"一抓就灵"),这是香港的社会运动从基本人权 走到公民权的最重要推动力。
公民权的核心要素就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香港本地人如果是永久居民,则不再是殖民地时代的subjects(臣民),而是citizens(公民),必须有普遍的政治参与权——这是他们眼下每时每刻都在高喊的口号。
香港社运:正处于"公民权"的初中级阶段
在北京看来,香港特区的特首是中国的中央政府任命的,他或她怎么能够仅仅服务于本地居民的利益?如果某个特首认为北京的某项主要政策不合乎香港的本地利益,就顺理成章地公然拒绝接受,那怎么办?
更具威胁性的是(这是指北京的担忧,不是说香港居民决心如此行动),选举本地区政府的主要官吏只是现代公民权的初级和中级表现,其高级表现还包括 "自决权"(self-determination:列宁的政党就是以此为手段,一劳永逸地把外蒙古从中国分离出去的),也即本地居民有权决定他们是否分 家单过、建立一个独立的政治单元,就像刚刚结束的苏格兰居民公投一样。如果允许香港居民开放性地选举本地政府的高级官员,若干年以后,他们再实施公民权的 高级阶段,那怎么办?他们要是这么做,台湾呢?这是一个巨大的困境。
这也就是香港问题的大背景。不管你喜欢不喜欢,香港问题的下一步、两步、三步的处理,北京都是在"中国一体"这个大框架里运作的。我在本专栏上篇里讨论过的"两权"——主权和治权的矛盾,与本篇讨论的另外"两权"——人权和公民权的互动,纠结在一起,导致隐性和显性的冲突不断,其含义,远远超出了香港特区本身。
小小的香港,大戏还在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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