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17 19:37:32
《在场》2013/春期:
沉渣泛起
资中筠
资中筠
资中筠,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美国研究所前所长、研究员,前《美国研究》主编。1951毕业于清华大学西方语言文学系,通英、法文,前半从事民间外交、国际活动,后半生从事学术研究,专业为国际政治和美国研究。参与创办中华美国学会和《美国研究》杂志,发起并主持创办"中美关系史研究会",任第一、第二届会长。主要学术著作有《追根溯源:战后美国对华政策的缘起与发展,1945-1950》、《战后美国外交史:从杜鲁门到里根》、《冷眼向洋:百年沉浮启示录》(主编四卷系列,并撰写其中《二十世纪的美国》)《财富的归宿》等,以及多篇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外,出版多种随笔杂文,有《斗室中的天下》、《锦瑟无端》、《读书人的出世与入世》、《学海岸边》等,最新出版《资中筠自选集》共五卷——《感时忧世》《士人风骨》《坐观天下》《不尽之思》《闲情记美》。翻译有巴尔扎克(法国)、薇拉•凯瑟(美国)、阿兰•德波顿(英国)等人的著作。获第三届在场主义散文奖提名奖等。
宣扬何种妇女观?
近年来,在"弘扬传统文化"的名义下沉渣泛起。表现之一是妇女观。
随着商品大潮、拜金主义之泛滥,在社会观念中妇女回归附属地位,女性的角色实际沦为以色悦人的性对象。不仅见于铺天盖地的商品广告、各种时代错位的电视剧中,已经由来已久,本人多年前曾为文述之。近来变本加厉,转而登堂入室,进入主流媒体、官方宣传。最近偶然见到几则新闻令人不知身在何世:
其一:偶见某电视频道,号称国际大都市的上海一位大嫂语出惊人:"女孩子婚前的处女身就是献给婆家的最好礼物"(!)。主持人的介绍我现在记不清了,似乎这位大嫂是被奉为民间伦理道德的宣教员的。也许这个节目的本意是针对时下的风气,教育青年在性行为上自律、自爱,不要太放纵。这当然无可指摘,但是目的是什么?应是为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不是女子的什么"贞操"。况且,在这个问题上对少男少女理应施以同样的教育,是否也可以说,"婚前保持童男身是献给岳丈家最好的礼物"呢?那位大嫂显然没有这种想法。自古以来在两性关系上对双方的要求从来是不平等的,现在这种观念阴魂不散,不仅存在于小市民的落后观念中,竟然在主流媒体上加以宣扬。至于把婚姻说成女方"嫁到婆家",这种陈腐观念至少在一百年前就已开始在知识青年中破除,民国初年就有无数青年男女追求婚姻恋爱自由,走出大家庭,建立小家庭。妇女开始走向社会,有了平等的就业和经济地位,取得人格的独立。先母是二十世纪同龄人,如果活到现在应该有111岁。她于1929年与我父亲结婚前已经有社会职业,结婚提出的条件之一不是"房子",而是"不嫁到婆家",建立自己的小家庭。当然这在当时还是少数,不过也不是"极个别"。我国女子教育、妇女就业,开始不算晚。这一过程充满曲折和与旧的顽固势力的斗争,不是一蹴而就。好容易走到今天,在辛亥革命一百周年时又忽然"一觉退到民国前",能不令人感慨!
我绝不是无视当前青少年中生活不检点的风气和问题的严重性。这一方面是出于无知,一方面是大的社会影响。只能从加强科学和美育教育、丰富健康的课外文体生活等各方面加以积极的引导。那种向女孩子宣传"嫁到婆家"如何如何的说法,大约只能引起窃笑,对教育对象不会产生什么效果,却只能助长更加不健康的落后社会观念。
其二:河南某地举行"妇德"研讨会。
如今全社会道德滑坡,各种伤天害理的事层出不穷,特别是官场的腐败令人发指。这是有目共睹,凡有良知者都为之痛心疾首而思有以救之。不过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社会还是男权为主的社会。试看各行各业的高层,特别是各级权力中心,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在普通劳动行业中也尚未做到男女同工同酬。在这个时候单独把所谓"妇德"提出来,而且是"传统妇德"是何所指?意欲何为?社会上诸多丑恶现象是否要妇女回到"三从四德",都做烈女节妇就可解决?色情业的主导方是嫖客还是妓女?如今官场风靡一时的所谓"二奶"、"三奶"以致"n奶"主要的道德败坏在哪一方?手中掌握权与钱的男子把道德责任片面推到女人身上也是惯技。自古以来"红颜祸水"之说,顺手拿来,十分方便。有幸取得一定社会地位,有一定话语权的女同胞们切不可上当,反过来助长这股逆流。
那场"妇德"会议的详情,我不得而知,但并非出自"山寨",而是有当地头面人物和官方的支持。从见到的有限的发言资料来看,似乎议题之一是讲在社会上事业有成的妇女如何兼顾家庭的问题。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不是道德问题。把家庭看作是妇女单方面的责任也是误区。既然只有男女双方才能组成家庭,男子之需要家庭的温暖并不亚于女方,那么男方对家庭就有同样的责任。至于妇女因生理特点必须担负怀孕、生育和哺乳,正好说明应得到特殊的关注。如何根据自身的特点兼顾家庭和事业,应从完善社会制度、设施和立法来予以保障。实际上,在这方面倒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例如带薪产假、女工多的工厂有哺乳室、托婴室,哺乳期的女工在工间有半小时不等的哺乳时间等等,在劳保条例中已有规定,并付诸实施,也不允许因生育而解雇女职工。各单位收费低廉的托儿所、幼儿园也相当普遍。当然这一保障的覆盖面还只限于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业的职工。男女分担家务在一个时期内至少在受过教育的人群中已经不成问题。如今在新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需要有新的办法,在职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对女职工更需要额外的关注,从立法、制度上切实予以解决,而不是像希特勒那样宣扬妇女回到家庭去。事实上这股逆流在青年一代中正在悄悄兴起,值得全社会予以关注,特别是社会学和教育界。
中国的传统道德不乏可以继承的优秀部分,我已在其他文章中详细阐述。但是传统的"妇德"正是妇女作为附属品的产物,恰恰是几千年来奴役、残害妇女的枷锁,只能扬弃,无法继承。十多年前,本人偶因好奇仔细阅读了《后汉书》《列女传》,那是表彰两汉杰出妇女代表的名单,四百年来入选此"光荣榜"的只有十七人。其中除了蔡文姬和曹大家是有名的"才女"外,其他人的事迹都是以"节烈"为特点,而且大半是自杀的,其情节之悖理、荒唐,实在匪夷所思。即使那位以继父兄完成修《汉书》而出名的曹大家,在《列女传》中的事迹主要不是言其修史的贡献,而是详细介绍她作的《女诫》,其内容实际上就是"三从四德"的来源。这一"传统"经过近一百年仁人志士(其中包括有先进思想的男子)的奋斗,终于争得如今妇女在法律上平等权利,曾经有一个时期社会风气也为之一新。现在忽然又提出"传统妇德"来,其倒退、滑坡岂止以道里计!
并不是否认方今妇女在道德滑坡中也有一份,对社会风气应负一份责任。但"传统妇德"不但不足以正风气,反足以助长男子凭特权而作恶。事实上,我国妇联一直提倡的口号:"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在方今的形势下还是适用的,应该予以贯彻。只是还需要增加新的内容。对目前我国社会转型期而言,最急需的是公民教育,培养合格的男公民、女公民。不论男、女,都应懂得自己的权利与对社会的义务,而平等正是其核心价值之一。
其三:"两会"期间一位人大代表,建议二十岁的女子嫁给四十岁的男人以解决住房问题。这一提议被民间传为"两会""雷人语"之一,在网上已经引起一片哗然。这一提议有两重含义。一是掩盖了当前住房难的真正根源,开脱了体制、政策、以及官商勾结等种种弊端的责任。把一个严肃的问题轻浮化。事实上到四十岁还买不起房子的男子不在少数,根据这位人大代表的逻辑,只能排除在成家考虑之外。二是把女子嫁人看作是谋生之道。
关于第一点,当前的住房政策和现实对造成青年一代"蜗居"的困境,是另一个大问题,不在本文主题之内。本文着重讨论的是第二点。
这位人大代表提议的出发点实际上与当前的社会观念有一致之处,就是回到了"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只是现在吃穿问题不大,代之以住房。而且公然提倡变相的买卖婚姻,青年女子为房子而卖身,牺牲终身幸福。按理说,养家糊口是夫妻双方之事,至少在笔者这一代城市居民中已经基本实现,当然前提条件是实现男女就业机会平等。如今住房责任片面加于男方,既对男方不公平,也与女子经济地位下降、就业机会不平等有关,同时也是社会观念问题。特别不合理的是住房成为男方父母的责任,以至于有些父母不堪其重负,开始出现"不重生男重生女"之说。风气所及,我发现,甚至在本应思想比较现代的高校中,有成年儿子的教授家庭也以为儿子结婚准备房子为己任。又见当前出现家长为儿女相亲之风。据说女方家长一见面先问对方收入和房子,此条件如不能满足,一切免谈。名义上是为女儿幸福着想,实际上等于把自己的女儿变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房奴",形同商品。如果房子是要"挣"来的,那么女子本着自立自强的原则,也应该努力去"挣",而不应该完全依赖男方;"先立业,后成家"如果是一个原则,对男女双方都应该是一样。这不仅是从男女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同时也是从工薪阶层经济生活的现实考虑。
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各色人等有各种思想观念本不奇怪。只是既然以代表"先进文化"为号召,那么在主流"导向"中,在庙堂之上堂而皇之的"建言献策"中,这种糟粕沉渣就显得格外扎眼、刺耳。由于现在基本上还是男权社会,对于女子的附属地位,男子是既得利益者,因此即使认同平等、自由,锐意改革的明达之士,对方今在妇女问题上的严重倒退往往熟视无睹。经济上比较宽裕的,心安理得地享受家中"全职主妇"的照顾的不在少数。实际上,方今妇女观的问题与整个社会道德伦理滑坡的问题,乃至社会体制改革滞后的问题是一致的。拉法叶的名言:"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尺",揆诸今日之中国,更是一言中的。
奢靡殡葬
在房价问题进入"国策"层面,困扰朝野之时,忽见墓地价格超出房价,令人惊愕,也是"盛世"新事之一。
何以至此?从经济层面讲,很好理解,既然有富豪一掷千金建豪宅、购豪宅,那么他们也可以一掷千金为死去家人建豪华墓地。而墓地的供应少于房地,自然就价格飞扬,这是供需关系决定的。但是对墓地的需求却是社会风气倒退的结果,而且也与当下"弘扬传统文化"有关。
我国是一个地少人多的国家,特别是汉民族聚居的地方人口密度极大。汉民族重土葬,如不加节制,势必死人挤压活人的生存空间。而且棺木占据有用的木材也是一大浪费。为此,近代以来提倡火葬,移风易俗。1949年以后,火葬定为国策,由政府大力推行,官员领导带头,已经逐步为广大百姓所接受。这是一大德政。殡葬场设存放骨灰盒之地,大大节约了空间。
不知从何时起,土葬之风又悄悄恢复。明明已经烧成灰,却还要占一块地埋葬骨灰盒,并建墓树碑。渐渐地,墓地日益扩张,不亚于棺木占地面积,失去了火葬的意义。我国土地都是国有的,随着"卖地财政"的政策,卖墓地也成为一项政府部门增收之道,同时也加入毁山林、毁良田的工程行列。更重要的是原来建立新风尚的成就前功尽弃,一些恶俗陋习迅速蔓延,而且与时俱进。老百姓在坟前象征性地烧些纸钱的旧俗,如今发展到从房子到一切现代化设施应有尽有,而模型越做越精致。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有一篇小说《大喜丧》,以调侃的笔调描述一家农民出殡的情况,在焚烧的祭品中有当时时兴的自行车、电视机等的模型。这是对残存的陈规陋习的一种讽刺,读后令人捧腹。不意二十年后变本加厉,不但烧的祭品日益奢侈、"现代化",而且也与世风日下,生活腐化联系起来,据说还有烧"小姐"模特的,以便死者(当然是男性)到阴间享受(!)。
这种殡葬早已超越老百姓的旧习俗,而为新贵、暴发户的另一种炫耀地位、财富的方式。与其他领域一样,官员可以动用"公家"的资源。所以地方官以长长的公车车队为父母办理隆重的送葬仪式,或村官家里办丧事要学校放假全体师生送殡,乃至收受各种"自愿"奉上的"奠仪"的丑闻屡见不鲜。上行下效,流风所及,殡葬仪式越来越奢华,坟墓占地越来越大。以至于人们似乎已经忘记当初提倡火葬的初衷了。这怪不得平头百姓积习难改,而是官方带头所致。最近引起热议的事件是华国锋故乡花费几千万公款、划出大片土地为其造墓。当地官员理直气壮地称"规模小了对不起他老人家"云。这可能是这些官员的真心话,也就是在他们的观念中,坟墓越大越表现对死者的尊重。迄今见到的有关华国锋生前的口碑,都以克己、简朴为特点。果真如此,他会同意为他造墓而靡费如此巨大的民脂民膏、占据如此珍贵的土地吗?
按照我国官本位的制度,八宝山的骨灰室已经分了等级,过去高官的骨灰盒已经按级别各就其位。记得上世纪七十年代,"9·13"事件后,曾有短暂的批"极左"的空隙,一部分老干部落实政策,其中受迫害而已去世的,重新开追悼会。此时发生了家属为死者争"级别待遇"而争骨灰室的规格之事。我在某一场合亲耳听到邓(颖超)大姐提到这种现象,说(周)总理批评:活着争位子,死后骨灰还要争格子,还算共产党人吗?(不过现在想来,继古埃及保存木乃伊之后,以现代高科技保存领袖尸体以供万民瞻仰,恐怕也是国际共运的创举。我想周本人决心不留骨灰,洒向大海,也有深意在焉)。不论怎样,在我国当前制度下,高官们的骨灰在八宝山还是有与其地位相当的存放地的。
为华国锋造墓一事有理由令人担忧。如果今后高官们要求"魂归故里"成风,而一旦成为贵人,故里可能就不止一处,自己的以及祖宗三代的出生地都可以成为故里。可以想见,将出现各地方官争骨灰、争相攀比造墓的规模的现象,倘若家属再参与其中,将会是怎样一种景象?那就怪不得无官而有钱的人家争相营造豪华坟墓,殡葬仪式也成为一种比阔气的虚荣。于是平民百姓生者居无屋,而权贵巨贾死后广厦千里。殆矣哉!
如今清明节被正式列入国家规定的假日,其用意是弘扬传统孝道,取慎终追远之意。具体落实到行动,就是鼓励清明节扫墓。这前提是家家有墓可扫。那么今后老人去世,子女似乎非买墓地土葬不可,否则以后无处扫墓,会被认为不孝,自己也于心难安。是否无形中又提倡恢复土葬呢?如果"墓小了对不起他老人家"成为共识,"房奴"之外又要增加"坟奴",那些连"房奴"都做不成的蜗居客将多背一层沉重的精神负担。毕竟,现实绝不像电视剧那样,每死一个人,下一个镜头立刻就能变出一座墓碑镌刻完整的新坟。于是,生前的贫富悬殊带到死后,实际还是留给生者。"经济适用房"落实维艰,政府又要套上"经济适用墓"的枷锁。提倡清明扫墓者不知是否考虑到这些涉及千百万子孙后代的"细节"问题?
一方面,千年文物古迹、百年名人故居在"建设"的名义下惨遭无情拆毁;另一方面,以"弘扬孝道"为名大面积占地造墓,殡葬奢靡成风。若云"传统文化","厚养薄葬"的古训不也是"传统"?"礼,与其奢也,宁简;丧,与其易也,宁戚",不也是圣人之教?事实上,关于殡葬问题,公益性、过渡性公墓等政策,我国政府早有条例规定,不少村里也有公益性的骨灰堂,而且原则上早已有政策鼓励多种葬法。但是与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一样,在实际行动中又是另一回事,而带头破坏者往往是执政者自己。例如用墓地营利就是政府行为。带头厚葬也主要是有权有势的人物。本来,移风易俗是一件长期、艰难的事,即使上面大力积极提倡,尚非一日之功,何况反过来,以负面榜样"以身作则"!
与殡葬相对应的是婚礼。日见奢华靡费,令人乍舌。达官贵人中西合璧、花样翻新,尽情挥霍;平头百姓为了"面子"倾家荡产、债台高筑。此风日长,将伊于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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