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ed By Blogger

2019-06-26

香港前特首曾荫权上诉成功,终审法院撤销定罪和刑期 (博讯2019年06月26日发表)

香港前特首曾荫权上诉成功,终审法院撤销定罪和刑期 
(博讯2019年06月26日发表)

    香港前特首曾荫权上诉成功,终审法院撤销定罪和刑期


    
     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就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的定罪,提出终极上诉,终审法院五位法官今日(26日)一致裁定,曾荫权上诉得直,定罪和刑期获一并撤销,终审法院亦下令不作重审。至于处置方式,终院指由于曾荫权已服刑完毕,安排重审不符公义要求,故不会就曾荫权的渎职控罪下令重审。
    
    前特首曾荫权因一个退休安乐窝而成阶下囚,缠讼七年,今终洗脱一身罪名。曾荫权现与家人外游欧洲,今未有亲自到庭,听取这个等候多年的好消息。但他透过公关发表上诉得直的感言,称对上诉结果感恩,但坦言已为官司几乎花尽夫妇二人毕身积蓄。曾荫权又表示,担心自己的案件一旦成为案例,会令公职人员日后会为了避嫌而不积极参与决策,导致施政失效,故坚持上诉到底。 
    
    曾荫权除了透过公关发表书面感想,亦向传媒发布录音讲话,亲口向支持他的市民致谢:「我同我细佬�p妹妹同家人而家�胀獾兀�刚刚收到呢个终审法院��判词,我地十分兴奋�p开心同埋感恩。好多谢终审法院还我清白,亦都多谢我法律团队�p我��同事�p朋友�p神长�p教友,同埋我亲爱��家人。特别我要多谢一直支持我��香港市民,�诘��鼓励同埋信任,系我多年��坚持抗辩��重要动力,而家我心里面真系充满��感恩。」 
    
    曾荫权感想全文:
    
    七年的缠讼,终于完结,我内心满溢感恩。
    
    去年我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前,确曾经过一番挣扎。毕竟七年多的刑事调查,法庭公开审讯多达五次,历时七十多天。服刑八个月,诉讼几耗尽我夫妇终身积蓄,令我和家人受尽折磨,心力交瘁,但我抱着两个信念,不管怎样都要走下去。
    
    首先,内子勉励我坚持到底,让法庭还我应有的清白;再者,我很担心履行公务,在不涉贪腐的情况下遗漏申报利益,往往会被列作刑事罪行,若我入罪此案成为先例,刑事化便会被扩大和成为往后的法律依据,这样只怕公职人员会为了过份的避嫌而不再积极参与决策,导致施政失效。 
    
    很感谢终审法院判我胜诉,亦不枉我当日坚持信念。
    
     七年多以来,可幸得到家人的信任,时穷路困之处,我们互相紧靠。我的许多前同事和朋友,向我和家人伸出援手。夜永星沉之际,我的神师紧紧地搀扶我,走过这一路艰辛。 
    
    许多香港市民不时送上支持和鼓励,我的法律团队为我努力不懈的抗辩。人性中的善良、正义、崇高,助我跨越这段莫大的逆境。
    
     这些日子使我明白真正的心安,唯以谦卑的心境经历火炉锻炼而得;最后的理直,复以坚毅的步履穿越阴森的幽谷方至。未来我和内子、家人,渴望重过平凡的生活,继续在属灵路上追寻幸福和安宁,早晚祷告愿香港明天会更好。
    
     我想再次多谢家人,朋友,前同事,神师,教友,还有成千上万支持和关怀我的香港市民,无言感激。 
    
     曾荫权
    
    2019 年 6 月 26 日
    
    香港前特首曾荫权上诉成功,终审法院撤销定罪和刑期


    
    香港终审法院推翻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渎职控罪,撤销刑罚,并颁令无须重审。他一度成为香港历来被判囚之最高级官员。
    
    现年74岁的曾荫权于2012年行将卸任之际,被媒体揭发以低廉价格租用广东深圳一大型住宅单元,但并未向行政会议申报其业主黄楚标正向港府申请香港数码广播执照。
    
    曾荫权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诉,其一直否认控罪,2017年被裁定其中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有罪,经上诉二审判囚12个月,2019年初刑满出狱。终审法院合议庭五名法官星期三(6月26日)一致裁定其三审胜诉。
    
    曾荫权卸任时因诉讼缠身,并未跟随首任特首董建华晋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曾荫权当时称其"主动放弃"加入・・・・・・他当时曾发表声明称:"我期望有关调查结案后,可以还有机会继续贡献国家、为香港服务。"
    
    终审法院星期三以颁布判决书方式宣判。据香港媒体报道,曾荫权与夫人鲍笑薇正与亲朋外游,并未到法院领取判决书。
    
    判决书说,原审的时候曾经争议曾荫权是否明知故犯。合议庭认为,若曾荫权没有忽视披露责任,只是不知道或不认为在有关情况下,有责任披露利益,其不披露利益决定,就不算明知故犯。
    
    曾荫权当年为何被控?
    
    2012年,香港媒体密集报道曾荫权私生活,包括其卸任特首后之住宿安排。曾荫权计划退休后迁居深圳,向深圳富豪黄楚标租住其名为东海花园的一个多层复式单元。
    
    香港检察官其后在庭审中指出,该单元楼高三层,面积超过6000平方英尺(557平方米),装修费达300万港元(38.42万美元;265万元人民币)。黄楚标与曾荫权协议签订三年租约,租金一年80万元人民币(11.6万美元)。黄楚标也同意承担大宅的�b修�M。
    
    当时,黄楚标与香港东亚银行李国宝正合资投资雄涛广播公司,竞标香港数码广播电台执照。公诉方指出,依据银行记录,2010年7月16日,李国宝的账户被提出35万港元。曾荫权太太鲍笑薇将这笔现金分36次兑换成人民币。
    
    同年11月5日,鲍笑薇把80万元人民币转账至一个人账户,同天特区政府宣布雄涛广播"原则上"获发广播执照。三天后,她把80万元转账至黄楚标的东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户口,控方指这80万正是曾荫权为东海花园大宅付的租金。
    
    曾荫权原本被廉政公署起诉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与一项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最终只有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判有罪。"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因陪审团两度无法作出有效裁决,以法庭将控罪存档作结。
    
    出处:微信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intl/2019/06/201906262108.shtml )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