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刑14年的"惡俗維基"站長、"惡俗維基網站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主要受害人牛騰宇的案情通報
習近平的隱私權,應該受到特殊保護嗎
1999年3月12日出生,山西省晉城市高平市人,有"電腦天才"之稱,惡俗維基伺服器運維技術人員,"惡俗維基"站長,"惡俗維基網站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主要受害人,中國在押政治犯。
自2014年起,中國大陸及海外有網友開始頻繁嘗試搭建和運作被稱為"惡俗圈"的網路平臺,其中"惡俗維基"、"支那維基"和"紅岸基金會"三大網站最為知名;此期間,因其對電腦技術的癡迷與天賦,以及網站宗旨是"揭露並記錄事實",隨加入"惡俗維基"网站,并成为该网站技术维护员及站长;2019年,曾因多家"惡俗圈"網站頻發習近平及家人、和中共高官及家屬的戶籍和照片等資訊,其所在"惡俗維基"網站亦將此類資訊掛於網上,遂引發中共當局的極端不滿與監控;2019年6月22日,又因其在香港爆發"反送中"大遊行之後,與"惡俗維基"創辦人肖彥銳相約前去香港,對香港大遊行進行圍觀瞭解,返回後雖又于同年8月初至8月16日到日本一遊,但回國一周後;8月22日,其網站全部會員盡被各地警方突然抓捕,其亦被廣東省茂名市警方抓捕,並遭毒打;同年8月24日,被以涉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刑拘,關押于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同年9月30日,被茂名市檢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指控其曾在惡俗維琪網上"共發表評論8條,上傳圖片20張,共有748條的用戶貢獻,其本人有285條貢獻值"等訊息,散佈虛假資訊,惡毒攻擊、詆毀政府和國家領導人及其家屬形象等,是"惡俗維基網站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主犯,故而應予逮捕和判刑;同年11月21日,經茂名市檢察院批准被延長偵查羈押期限1個月;12月10日,又被廣東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指定監視居住,並轉關至佛山市南海區看守所。
2020年1月22日,其被解除被指定監視居住,同日又被茂名市警方再次逮捕;同年11月2日,其一行24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在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開庭受審,至2021年2月6日,其案24人均被宣判,其中,其被以"尋釁滋事罪"(判8年)、"侵犯個人資訊罪"(判5年)、"非法經營罪"(判2年),最終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3萬;其等均表不服,立刻上訴;據悉,其被重判與曾發佈中共高層個人資訊、鎮壓香港及新疆等內容有關,且二審法院擬對其速審速決,極有可能維持原判;另據悉,2019年12月10日到2020年1月20日期間,為令其屈打成招,曾遭長期刑訊逼供,被吊打致殘;刑期至2033年9月10日。
目前被羈押於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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