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生效至今 100 人涉嫌危害國安被捕 平均 2.5日拘一人】
警方回應傳媒查詢,表示自《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截至 2021 年 3 月 2 日,共 100 人因為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警方拘捕,當中包括 83 男 17 女,年齡介乎 16 至 79 歲。
《港區國安法》至今實施 248 日,換言之平均每 2.5 天,警方國安處就會拘捕 1 名涉嫌從事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的人士。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 16 條,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須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配備執法力量」;根據第 12 條香港特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並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根據第 13 條,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長、財政司長、律政司長、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警務處國安處負責人、入境處處長、海關關長和特首辦主任。
至於根據《港區國安法》61 條,國安公署依據本法規定履行職責時,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須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對妨礙有關執行職務的行為依法予以制止並追究責任」。
相關文章:
【47 人案第四日聆訊 文字直播不斷更新】
【 https://bit.ly/3bYH0gl 】
國安處以欺詐罪名再拘一人 據報為壹傳媒前營運總裁丁家裕
【 https://bit.ly/3e4cFjb 】
法律界消息:國安法首宗案「唐英傑案」將不設陪審團
【 https://bit.ly/386aCHG 】
警方回應傳媒查詢,表示自《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截至 2021 年 3 月 2 日,共 100 人因為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警方拘捕,當中包括 83 男 17 女,年齡介乎 16 至 79 歲。
《港區國安法》至今實施 248 日,換言之平均每 2.5 天,警方國安處就會拘捕 1 名涉嫌從事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的人士。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 16 條,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須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配備執法力量」;根據第 12 條香港特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並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根據第 13 條,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長、財政司長、律政司長、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警務處國安處負責人、入境處處長、海關關長和特首辦主任。
至於根據《港區國安法》61 條,國安公署依據本法規定履行職責時,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須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對妨礙有關執行職務的行為依法予以制止並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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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人案第四日聆訊 文字直播不斷更新】
【 https://bit.ly/3bYH0gl 】
國安處以欺詐罪名再拘一人 據報為壹傳媒前營運總裁丁家裕
【 https://bit.ly/3e4cFjb 】
法律界消息:國安法首宗案「唐英傑案」將不設陪審團
【 https://bit.ly/386aCHG 】
「港版國安法」陰霾下人人自危,特首林鄭月娥在惡法生效時大派定心丸,聲稱法例只針對「一小撮人」。
惟警方回覆《蘋果》查詢時證實,由惡法生效至今僅約8個月,因《國安法》被捕的人士已正式達至100人。
自去年惡法生效後不足24小時,「電單車男」唐英傑成為首位被捕者後,警方同年8月再高調搜查蘋果大樓,拘捕包括黎智英在內多名壹傳媒高層,彷彿正式向全港敲響國安警鐘,而因《國安法》被捕的第100人,正正又與《蘋果》有關,為昨日(2日)被捕的壹傳媒前營運總裁丁家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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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手記︱當「初選47子」變成一個被告數字......】
「第17被告、第27被告⋯⋯」,初選47人被控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控辯雙方對簿公堂期間,多以被告的數字稱呼47人。
三日審訊,其中兩天我都有到旁聽室聽聆訊。靜態組記者到法庭聽審是鮮有之事,加上本案被告人數眾多,遑論對公眾、對記者而言,要好好緊貼審訊進展,必然要靠審訊表輔助。甫進入旁聽室,我便急急搜尋司法機構的審訊案件表,以對應不同代表律師陳詞的內容,代表着哪一位被告。
第二日聽審時,我旁邊座位為公眾席,坐着一位六旬婆婆。她瞥見我手中的案件表,「嗯⋯⋯想問下點樣可以搵到你呢張嘢呀?」。我替她上網找到案件表,她笑笑,像如獲至寶。
不忍至親成冷漠的被告數字
片刻,她問,「我有無得喺電話用支筆劃走啲名呀?」。雖然不諳科技、不諳法庭艱深的用詞,但婆婆仍然用盡全力緊貼事態,「我尋日(第一晚審訊)夜晚10點幾走咗呀,唔知講到邊。」
來到第三日審訊,婆婆依舊坐在同一個位置,相信一早已前來「霸位」。聽審期間,她收到一封手寫信件,原來她是其中一名被告的家屬。信在手中,讀也未讀,她就已眼泛淚光,拿出手帕印印眼淚,旁邊的市民默默地握着她的手。
我才知道,她希望搜尋到審訊案件表,不止是希望緊貼案情,也許是想證明自己的親人、以至所有被告是一個有血有肉、土生土長的香港人,他們不只是一個冷漠的被告數字。
旁聽室連日來坐無虛席,無論是傳媒還是公眾,全部人只依靠一部電視機,觀察庭內的情況。電視機分三個畫面,一個拍攝總裁判官蘇惠德的位置,另外兩個拍攝法庭,其中一個鏡頭,比較接近被告的座位位置。
當市民進入公眾席,最接近電視機的座位總是第一時間爆滿。不少市民或家屬都會靠近電視機,靜靜凝視着該鏡頭,希望可以靠電視機與家人、同路人見多一面。當權者粗暴剝奪47人的自由,同時也拆散了47個家庭團聚的夢想。
港人不同崗位上等47人平安歸來
政權以大搜捕、大審判恫嚇港人,連日來香港人也用人數明志。即使審訊通宵達旦,數百名家屬和市民每天一大清早仍到法院排隊,希望化身「旁聽師」,陪伴同路人走完這一段艱難的道路。
由於每次休庭時間不長,難以有足夠時間讓旁聽人士用膳,法庭外,有市民自製物資站,提供大量食物、飲品,以讓大家保持體力,撐到47人平安歸來為止。
當「初選47人」變成一個被告數字,港人仍然心未死,人在志在,等待47位隊友回歸200萬人大隊伍,重新出發。
記者 盧珮瑤
「第17被告、第27被告⋯⋯」,初選47人被控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控辯雙方對簿公堂期間,多以被告的數字稱呼47人。
三日審訊,其中兩天我都有到旁聽室聽聆訊。靜態組記者到法庭聽審是鮮有之事,加上本案被告人數眾多,遑論對公眾、對記者而言,要好好緊貼審訊進展,必然要靠審訊表輔助。甫進入旁聽室,我便急急搜尋司法機構的審訊案件表,以對應不同代表律師陳詞的內容,代表着哪一位被告。
第二日聽審時,我旁邊座位為公眾席,坐着一位六旬婆婆。她瞥見我手中的案件表,「嗯⋯⋯想問下點樣可以搵到你呢張嘢呀?」。我替她上網找到案件表,她笑笑,像如獲至寶。
不忍至親成冷漠的被告數字
片刻,她問,「我有無得喺電話用支筆劃走啲名呀?」。雖然不諳科技、不諳法庭艱深的用詞,但婆婆仍然用盡全力緊貼事態,「我尋日(第一晚審訊)夜晚10點幾走咗呀,唔知講到邊。」
來到第三日審訊,婆婆依舊坐在同一個位置,相信一早已前來「霸位」。聽審期間,她收到一封手寫信件,原來她是其中一名被告的家屬。信在手中,讀也未讀,她就已眼泛淚光,拿出手帕印印眼淚,旁邊的市民默默地握着她的手。
我才知道,她希望搜尋到審訊案件表,不止是希望緊貼案情,也許是想證明自己的親人、以至所有被告是一個有血有肉、土生土長的香港人,他們不只是一個冷漠的被告數字。
旁聽室連日來坐無虛席,無論是傳媒還是公眾,全部人只依靠一部電視機,觀察庭內的情況。電視機分三個畫面,一個拍攝總裁判官蘇惠德的位置,另外兩個拍攝法庭,其中一個鏡頭,比較接近被告的座位位置。
當市民進入公眾席,最接近電視機的座位總是第一時間爆滿。不少市民或家屬都會靠近電視機,靜靜凝視着該鏡頭,希望可以靠電視機與家人、同路人見多一面。當權者粗暴剝奪47人的自由,同時也拆散了47個家庭團聚的夢想。
港人不同崗位上等47人平安歸來
政權以大搜捕、大審判恫嚇港人,連日來香港人也用人數明志。即使審訊通宵達旦,數百名家屬和市民每天一大清早仍到法院排隊,希望化身「旁聽師」,陪伴同路人走完這一段艱難的道路。
由於每次休庭時間不長,難以有足夠時間讓旁聽人士用膳,法庭外,有市民自製物資站,提供大量食物、飲品,以讓大家保持體力,撐到47人平安歸來為止。
當「初選47人」變成一個被告數字,港人仍然心未死,人在志在,等待47位隊友回歸200萬人大隊伍,重新出發。
記者 盧珮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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