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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Fwd: 財新 - 《宗教大法官》中的自由與麵包|陀翁誕辰200周年紀念④

《宗教大法官》中的自由與麵包|陀翁誕辰200周年紀念④

發佈于 2012年10月10日 18:10   更新于 2021年11月10日 12:19 來源于 财新网
無數專家學者著書撰文,從不同學科和各個角度,對文中提出的人性、生命意義、自由精神及社會體制等問題進行探討
資料圖:俄國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圖/視覺中國
  《陀翁誕辰200周年紀念》"財新mini"連載中,查看已更新内容
  文|米琴

  凡讀過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馬佐夫兄弟》的人,對作者筆下那位宗教大法官的觀點都不會陌生。這位擁有極高權力的大法官認為,從人的本性來說,多數人都會為了一個安定、有保障的生活,而寧願放棄自由。就是給他們自由,他們也不知如何使用。自由反而會造成他們互相之間的矛盾和廝殺,給他們帶來災難。

  《宗教大法官》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名長篇小說《卡拉瑪佐夫兄弟》(1880)中可以獨立成篇的一章。在這一章里,卡拉瑪佐夫兄弟之中的老二伊萬,向老三阿廖沙講述了自己寫的一首敘事詩,題目就是《宗教大法官》。這個伊萬虛構的故事,成為一百多年來人們討論最多的文學片段。

  伊萬告訴阿廖沙,他寫的故事發生在十六世紀的西班牙,那是宗教裁判所大行其道的,最恐怖的日子。廣場上的烈火,日日燃燒。宗教大法官一次就下令燒死上百異教徒。一天,耶穌突然降臨廣場,向人們伸出手,為他們祝福,用愛震撼他們的心。人們都認出了他。在一位母親的請求下,他救活了她那剛死的女孩兒……見此情景,擔任宗教大法官的紅衣主教皺起眉頭,命令衛隊把耶穌抓進監獄。而人們見到大法官,都立即俯首致敬。晚上,大法官來到監獄,質問耶穌為什麼來乾涉他們。他不讓耶穌回答,因為耶穌要說什麼他早已知道。這位九十歲的大法官,只是想把他在心裡憋了一輩子的話和秘密,都大聲說出來。而這整個故事,基本就是大法官一人對耶穌說的話。

  大法官首先譴責耶穌在一千五百年前(耶穌受難之前)宣佈要使人們自由,並視人們的信仰自由為他最可寶貴的東西。而一千多年來,自由給人們帶來的只是痛苦和災難。現在,他和他的同仁們終於剋服了自由帶來的問題。人們把自由放在他們的腳下,而他們給人們幸福。

  大法官認為,耶穌當初不應當拒絕撒旦誘惑他做的三件事。"三個誘惑"在福音書里的記載很簡單,大法官的復述加油添醋,增加了很多他的揣測。

  撒旦誘惑耶穌做的第一件事,是把遍地的石頭變成麵包,那樣"人類就會像羊群一樣又感激又馴服地追隨你,雖然會永遠膽顫心驚,生怕你會收回手而讓麵包消失"。(P252)撒旦之所以有此建議,是因為他看到耶穌只許諾給人類自由,而他認為那些頭腦簡單、天生不守法的人根本不能領會什麼是自由。他們對自由只感到恐懼。而"麵包"這面旗幟比"自由"更有號召力。

  如果麵包代表最基本的物質生活保障,可以理解多數人會把麵包看得比什麼都重要。那麼,為什麼人們不選擇靠自力更生獲得麵包,而非要拿不勞而獲的麵包以至於要受制於別人呢?這是不是在說,依賴思想也是出於人的本性呢?大法官沒直接提到依賴思想,他只說大多數人都是弱者,並形容他們像可憐的小孩子,而小孩子就是有依賴性的。他還分析說,耶穌當時拒絕撒旦的建議,是因為不願意剝奪人們的自由。如果人們只是為了麵包而追隨耶穌,那就不是自由的信仰了。

  在福音書里,耶穌當時的回答是:人們不應只靠麵包活著,而應當靠上帝所說的話活著。大法官只引用了前半句,說耶穌只想給人們天上的麵包,可大多數人都更想要地上的麵包。只有少數偉人、強者,才能做到為天上的麵包而放棄地上的麵包,結果只有少數人追隨耶穌。

  如果天上的麵包代表信仰或精神追求。那地上的麵包就代表物質追求了。試想一下,在今天,如果有人能把遍地的石頭變成蘋果手機或名牌手包,是否也會吸引大批信徒呢?當然,大法官絕沒考慮到什麼奢侈品的問題,他考慮的是"飢餓的人群"。他認為,那些人會把自由放在他們這些強人的腳下,對他們說:"只要給我們食物吃,你們盡管奴役我們吧。"這很像那種"先要解決溫飽才能談得上自由"的理論。不過,大法官並不認為,人們有足夠的食物後就能享受自由。他認為大多數人根本沒能力享受自由。"他們終於會明白,自由和每個人享有充分的、地上的麵包是無法共存的。"(P253)因為大多數人都是軟弱的、品格低下的、渺小的,和逆反成性的,他們永遠都沒能力進行互相之間的分配。而且,只要享有自由,他們最關心的,就是盡快找一個崇拜對象,而且必須是大家一起崇拜的對象。正是這種"共同崇拜的需要",使人們用刀劍廝殺,非要對方崇拜自己的上帝。這也就是說,大法官認為大多數人(軟弱的人)在本性上都有偶像崇拜的需要,也都難以包容不同意見。

  大法官責備耶穌,說他只顧及極少部分強者,而沒有為大多數人著想。因為,耶穌給人們自由,實際上給大多數人造成了災難。大法官和他的同仁,則珍視那些人數眾多的弱者,要把那些弱者從災難中解救出來。他們要改變大多數人的處境,為大多數人謀幸福。他告訴耶穌:"他們會對我們驚嘆,將把我們看做神,因為作為他們的領袖,我們甘願放棄自由而統治他們~~如果他們最終獲得自由,那對他們來說太可怕了。"(P253)

  為什麼人們會把這些統治他們的人看做神呢?大法官的回答是,他和他的同仁會給人們帶來平安和幸福。在他們的統治下,不會發生叛亂和互相殘殺,因為這些原本天性不服管的人都已被馴服了,人們會因為能從統治者手裡得到麵包而高興。人們明白,統治者沒能力把石頭變成麵包,那麵包都是他們自己生產的,由統治者再分配給他們。可是,他們還是很滿意,因為以前人們就是得到麵包,也會因為麵包分配的不公平而互相爭鬥,以至於麵包又變成了石頭。也就是說,那時雖有自由,但生活沒保障。現在雖沒自由,可生活有保障。大多數人更認同後者。

  那大法官說的"幸福",又是什麼樣的幸福呢?他說:"我們將給他們寧靜的、樸實無華的幸福,也就是弱者的幸福,因為他們天生就是弱者。……他們只是可憐的小孩子,但一個小孩子的幸福卻比任何人的幸福更甜蜜。"(P259)小孩子的要求一般都不高,吃飽穿暖玩兒好,有安全感就行了。小孩子的無憂無慮的幸福,也確實讓很多大人羡慕,雖然很少有人願意永遠當受家長管制的小孩子。永遠當小孩子,就永遠無法獨立,也不能在精神上全面發展,永遠不能成為一個有完全意義的人。一個人如果總被當作小孩子,就不可能變成一個成熟的人。總被當作小孩子的民眾,自然也難以在整體上變得成熟。

  其實,那些人享受的也不完全是小孩子的幸福,因為他們還是要乾活。大法官說:"我們會迫使他們工作。但是在勞動之餘的空閑時間里,我們要把他們的生活安排得像小孩子游戲一樣,比如唱兒童歌曲,組織合唱隊,和跳天真爛漫的舞蹈。我們甚至也允許他們有罪過。……他們不會有任何秘密瞞著我們。我們會允許或禁止他們和妻子以及情婦同居,生孩子或不生孩子,~~ 全看他們聽話不聽話。"(P259)大法官認為這些人都會高高興興地服從,因為他們擺脫了自己自由做決定和選擇的痛苦和煩惱。也就是說,他認為這些人為了一個安定、有保障,又不需自己費腦子和承擔責任的生活,寧願放棄個人自由和自主權力。反過來也說明,在一個缺少精神自由和自主權的社會里,人們的精神品質、自治能力、責任心和主動性等,都不可能得到充分發展,更別提發揮才能和創造性之類的了。

  和小孩子的幸福絕然不同的是,這些人實際上活在恐懼之中。因為,維持一個意志統一的安定社會,統治者要殘酷地鎮壓異己。大法官說,現在到處都有人反抗他們的權力,可他們不在意,只把那看做是小孩子在課堂上的造反。他說:"他們將付出很高的代價。"別忘了,大法官一次就下令燒死一百個異教徒。所以,大法官說:"我們發怒的時候,他們將軟弱地發抖。"(P259)

  同時,大法官也承認,人不能光靠麵包活著。如果缺乏為什麼而活著的堅定信念,就是周圍堆滿了麵包,他也活不下去。但是,大多數人自己沒能力做選擇善惡的道德判斷。給他們選擇價值目標的自由,只是讓他們受折磨。所以,最好提供"一勞永逸地滿足人類良心的堅實基礎"。大法官總結出,世界上只有三種力量,可以徵服並俘獲那些軟弱者的良心,那就是奇跡、神秘和權威。而耶穌拒絕的第二個誘惑,就是"用奇跡降服人"。大法官對耶穌說:"你渴望自由的愛,而不是奴隸面對永遠把他嚇呆了的權力而發出的卑屈的狂喜。"(P256)他認為耶穌不瞭解人的本性~~大多數人在本性上依賴奇跡和盲從神秘。

  耶穌拒絕的第三個誘惑,就是做全世界的統治者。大法官告訴他,像成吉思汗那樣力圖徵服全宇宙,所表現的正是人類對於全世界聯合一致的偉大要求。可是,耶穌卻放棄了這個給全世界帶來和諧、安寧的機會。大法官說;"所以我們拿起了凱撒的劍。"他們要借武力去統一全世界。為了防止耶穌乾涉他們造福全人類的事業,他表示,要在第二天把耶穌當做異教徒燒死。

  在大法官講話的整個過程中,耶穌一言不發,只用溫和的眼睛看著他。大法官結束講話時,耶穌走上前去,溫和地吻了一下他那毫無血色的嘴唇。大法官顫抖了。他隨即打開門,放走了耶穌。耶穌的吻使他的心燃燒,但他還是堅持自己的觀點。對這個結尾的一種解釋是,那一吻代表愛。絕對自由,是以無條件的愛來表現的。愛才能讓人真正得到自由,因為寬恕和愛釋放自由。

  小孩子剛學走路時也會摔跤,但最終還是能學會走、學會跑。同樣,從"家長"的控制中解脫出來的民眾,也會越來越成熟。讓多數人都做到包容不同意見,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需要時間。在美國,大多數信教者容忍對宗教的攻擊言論,也是1965年以後才發生的事。中東反美示威中出現的暴力血腥行為,使人們認識到在這些國家推動言論自由和包容精神的重要性。這樣,人們才敢自由發表不同政見和批評意見,而不至於有被殺死的恐懼。

  《宗教大法官》被稱為涉及到人類命運的重要文本。無數專家、學者著書撰文,從不同學科和各個角度,對文中提出的人性、生命意義、自由精神,及社會體制等等問題進行探討。在文學課上,這一章也常單獨選出來,作為學生的教材。

  註:本文參考的文本出自The Brothers Karamazov, by Fyodor Dostoevsky, a New Translation by Richard Pever and Larissa Volokhonsky, Quarte Books, London New York, 1990.

  原題:自由還是麵包?~~ 陀翁的《宗教大法官》
  更多书评详见:【话题】陀翁诞辰200周年纪念
  作者為留美比較文學博士,曾在美任教。中文著作有《愛情十九譚》《人生與社會思辨錄》等。從2011年起為財新網撰寫"名著的啟示"專欄。
原題:自由還是麵包?—— 陀翁的《宗教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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