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ed By Blogger

2005-11-12

北大教授贺卫方哈佛谈中国司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在哈佛法学院作演说(大纪元)

北大教授贺卫方哈佛谈中国司法



【大纪元1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卫君宇11月10日波士顿报导)上周末,由"留美中国法律学会"主办的、题为"十字路口的中国"的研讨会假哈佛大学法学院奥斯汀大楼(Austin Hall)举行。在周日进行的"在法律面前的平等保护"小组讨论上,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贺卫方教授关于"司法改革 ―病症与处方"的演讲与答问,博得与会数百名听众阵阵会心的笑声与掌声。

贺卫方表示,九年前他曾应邀在哈佛肯尼迪政府学员作访问学者,故地重游,虽至深秋,亦觉暖意。他说在哈佛期间,一直在观察与思考美国的司法制度对中国可有的借鉴。回到中国后,他走在了推动中国司法改革的前沿,发表了二百余篇文章,也意识到:本来人们希望司法与法律成为解决社会问题的一个非常合理的方式和途经,但难办的是司法制度本身就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贺卫方说在数日前看到了纽约时报在报导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 的提名时,同时大幅刊登了约瑟夫.康(Joseph Kahn)关于中国司法制度的一篇文章,文中描绘的是一幅非常悲观的图画。中国司法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如何改革?为此,贺卫方先追溯了中国的司法历史。

贺卫方认为中国司法的西方化开始于上世纪初,先行者有沉家本与伍廷芳二人;后欧陆模式司法制度在中国建立了雏形;到了1949至58年左右,法律走向苏联化,但苏联本身不是一个法制国家,其中贺卫方提到他前段时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被删掉的一个观点:"社会主义之所以在苏联能成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就是因为苏联不是个法制国家"。

贺卫方演讲幻灯片:法律的消失(大纪元记者摄影)

1959年到1978年,贺卫方认为可以说法律消失了,期间所谓的"公审(或批判大会)"即是例证;1978年开始重建司法制度,但开端的例子即是笑话:对"四人帮"的审判其实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审判,因为当时所依据的是1980年制定的法律,审判的却是法律制定前发生的案件。当时受审的国务院副总理张春桥,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甚至不看法庭一眼,贺卫方认为在这点上张是个"硬汉子",因为张认为审他的法庭本身就不合法。

贺卫方演讲幻灯片:审判"四人帮",图中左侧戴眼镜者为张春桥(大纪元记者摄影)

其后的二十年,贺卫方认为人们是有了整个社会对法治的确信,相信中国只能走法制的道路,有了对司法独立的共识、有了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等,但如贺在幻灯片中所显示的"小狗"图片所意味的:成效不大。

贺卫方演讲幻灯片(大纪元记者摄影)

谈到目前的司法现状,贺卫方认为问题依然严峻。说到司法公信力低下,他举了一个例子,说在几年前的一项民意测验中,在公信力方面法官甚至排在了警察的后面。过去两、三年中,中共对司法的干预不减反多。赵紫阳时代,曾努力逐渐使共产党的政法委撤销,但1989年的(天安门)事件使之功亏一篑。这种公信力的低下导致司法独立的难以建立,并进一步导致缺乏尊荣感的司法界走向腐败。

说到问题的根源,贺卫方认为有历史传统的影响,更主要的是社会主义的司法观所带来的后果,他用一首人们形容大陆新闻界的新民谣为此司法观作了形象注解:"我是党的一只狗,守在党的家门口,党叫咬谁就咬谁,叫咬几口就几口"。他还举一例说明如此司法观下司法官员的素质低下,如山西的一位地方法院副院长、被称为"三盲"(文盲、法盲、流氓)院长的姚晓红,原是该法院的一位司机。关于司法的知识积累不足亦是问题的根源之一。

贺卫方演讲幻灯片:社会主义的司法观(大纪元记者摄影)

最后,贺卫方用一首题为"司法改革感言"的打油诗结束了演讲:"棋局交困兵马车,法眼迷离儒道佛,庙堂新招频频闪,摸起石头过旧河。"

贺卫方演讲幻灯片:结论(大纪元记者摄影)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