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國前總理朱鎔基斥責「死三次還不夠」的賴昌星,生於福建晉江,今年54歲,在八個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七,小時候家裡非常窮。
他雖然學歷僅小學三年級,為人卻極善鑽營,閱歷甚廣,1994年創辦遠華集團之前,當過農民及螺絲廠員工,經營過汽車配件廠、紡絲機廠、服裝廠、雨傘廠及印刷廠。據他表示,1991年移民香港前,已靠這些生意累積了數千萬元資產。
就是這個在廈門一度呼風喚雨的「賴老闆」,通過金錢、女色等手段大肆賄賂腐蝕黨政、執法機關的部分領導幹部及關鍵崗位的工作人員,利用廈門遠華集團為掩護,在當地構建了一個規模龐大、組織嚴密的「走私王國」,成為迄今最大的走私案。
經查明,1996年至1999年,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廈門關區走私價值高達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款人民幣300億元。
在廈門,賴昌星被稱作「地下關長」。廈門海關一些重要崗位的幹部任免和人事交流,原關長楊前線常要先徵得賴昌星同意。
賴 昌星在腐蝕拉攏幹部方面頗有心計。他以廈門市湖里區的「紅樓」為窩點,利用美色、金錢腐蝕官員的同時,吩咐手下秘密錄下一幕幕鏡頭,留作日後要脅官員之 用。他把黑手伸向了海關、港監、商檢、港務等口岸部門,負有打私職責的公安等執法部門,以及土地管理、稅務、銀行等單位。福建省、廈門市黨政機關的一些幹 部被拉下水後也積極充當了賴昌星的「保護傘」。
據統計,僅廈門海關的涉案人員在案件查處過程中退出的贓款就達5000多萬元。
2001 年當局宣告遠華案審結時曾透露,本案共有600多人被審查,160名官員下台,30多人是處、廳、部級官員,除部分被判刑,仍有不少被指涉案者未被追究。 賴昌星流亡加國時曾爆料指,他與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的大秘賈廷安、時任福建省委書記、現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的身邊人等,均有私交;中共軍方不少高級將領, 也是他的座上客。
遠華走私案1999年發生時,由時任中國總理朱鎔基親自督辦,但賴昌星當年舉家經香港逃往加拿大,中加為引渡賴昌星展開長期角力,中方後來保證不會判其死刑,朱鎔基曾說賴「死三次還不夠」,不判死刑「已是最大的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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