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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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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受審 走過場 結果早定?

by v628

賴昌星受審 走過場 結果早定?

by 大陸新聞組北京6日電
04.07.12 - 06:06 am
" src="http://matchbin-assets.s3.amazonaws.com/public/sites/358/assets/13337748682564201204070059135_32285.jpg" alt="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6日在廈門出庭受審。圖為賴昌星(左)2007年在加拿大召開記者會的檔案照。(路透)

" /> " src="http://matchbin-assets.s3.amazonaws.com/public/sites/358/assets/133377487237682012040700591713_32285.jpg" alt="賴昌星6日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法院外拉起警戒線。(取材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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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譽為「世紀大案」的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6日在廈門出庭受審。當局只准許賴家三名親人旁聽,媒體只有四家由北京派去的中央級喉舌採訪。由於賴家無 力負擔律師費並明白「請也白請」,當局指派北京一名30歲的公益女律師為賴辯護。有賴家親友說,賴昌星很可能要面臨終生監禁,結果早由北京定好,廈門開審 只是走過場。

「蘋果日報」報導,此案6日上午9時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將連審三天。官方新華社說,案件是「公開審理」,又稱已充分 保障賴及其律師的訴訟權利,賴的部分親友也參加了旁聽。但前往採訪的海外媒體發現,本案實為閉門審理,廈門媒體早已接獲通知不能前往採訪;當局只邀請新華 社、中央電視台及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等四家中央級媒體採訪。

法庭外戒備森嚴,法院工作人員表示,審訊期長度將視乎審理情而定。有律師表示,兩項罪名的最高量刑是終身監禁,未審已可確定賴昌星不會判死,估計最終刑期會在10至20年左右。

法 庭可容納百人旁聽,但獲准旁聽的只有賴的前妻曾明娜及兩名子女,其他所有申請旁聽的賴氏親友全被拒之門外;旁聽者絕大部分是國家工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 委員及曾參與調查「遠華案」的公安、檢察和法院工作人員。出席旁聽的賴昌星兒子賴俊健、女兒賴珍珍,均拒絕回應任何問題。

報導說,為賴辯 護的楊曉虹律師年僅30出頭,是北京一家公益律師事務所律師。消息說,賴及家人很清楚,他的命運完全取決於北京,廈門開庭只是走過場,加上賴家聲言現已家 徒四壁,無力僱請大牌律師辯護,惟有「接受並認可」當局指定這名年輕的女律師為他辯護。有親友說,雖然北京已應允不判死刑,但他很可能要面臨終身監禁, 「結果早就定好,誰辯都沒用」。

報導說,因「遠華案」內幕太深,當局只准辯方就公訴的範圍作辯,不准涉及未經法院判決的涉案人士。廈門法 院網公示也只列「被告人賴昌星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未列舉此前控方公布的「行賄罪」,顯示當局對此部分審理仍存顧慮,擔心賴在庭上口沒遮攔,亂爆內 幕,造成影響,此或為當局「閉門審理、拒絕公開」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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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鎔基曾怒斥「死三次還不夠」

by 大陸新聞組北京6日電
04.07.12 - 06:04 am

被中國前總理朱鎔基斥責「死三次還不夠」的賴昌星,生於福建晉江,今年54歲,在八個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七,小時候家裡非常窮。

他雖然學歷僅小學三年級,為人卻極善鑽營,閱歷甚廣,1994年創辦遠華集團之前,當過農民及螺絲廠員工,經營過汽車配件廠、紡絲機廠、服裝廠、雨傘廠及印刷廠。據他表示,1991年移民香港前,已靠這些生意累積了數千萬元資產。

就是這個在廈門一度呼風喚雨的「賴老闆」,通過金錢、女色等手段大肆賄賂腐蝕黨政、執法機關的部分領導幹部及關鍵崗位的工作人員,利用廈門遠華集團為掩護,在當地構建了一個規模龐大、組織嚴密的「走私王國」,成為迄今最大的走私案。

經查明,1996年至1999年,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廈門關區走私價值高達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款人民幣300億元。

在廈門,賴昌星被稱作「地下關長」。廈門海關一些重要崗位的幹部任免和人事交流,原關長楊前線常要先徵得賴昌星同意。

賴 昌星在腐蝕拉攏幹部方面頗有心計。他以廈門市湖里區的「紅樓」為窩點,利用美色、金錢腐蝕官員的同時,吩咐手下秘密錄下一幕幕鏡頭,留作日後要脅官員之 用。他把黑手伸向了海關、港監、商檢、港務等口岸部門,負有打私職責的公安等執法部門,以及土地管理、稅務、銀行等單位。福建省、廈門市黨政機關的一些幹 部被拉下水後也積極充當了賴昌星的「保護傘」。

據統計,僅廈門海關的涉案人員在案件查處過程中退出的贓款就達5000多萬元。

2001 年當局宣告遠華案審結時曾透露,本案共有600多人被審查,160名官員下台,30多人是處、廳、部級官員,除部分被判刑,仍有不少被指涉案者未被追究。 賴昌星流亡加國時曾爆料指,他與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的大秘賈廷安、時任福建省委書記、現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的身邊人等,均有私交;中共軍方不少高級將領, 也是他的座上客。

遠華走私案1999年發生時,由時任中國總理朱鎔基親自督辦,但賴昌星當年舉家經香港逃往加拿大,中加為引渡賴昌星展開長期角力,中方後來保證不會判其死刑,朱鎔基曾說賴「死三次還不夠」,不判死刑「已是最大的讓步」。

v628 | 四月 7, 2012 at 12:50 | Tags: 賴昌星 | Categories: News and politics | URL: http://wp.me/p1romN-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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